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大楼外立面及二楼圆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大楼外立面及二楼圆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replacement_http://replacement_www.zcygov.replacement_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3]第1093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大楼外立面及二楼圆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40547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见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replacement_www.creditchina.gov.replacement_cn)、中国政府采购网(replacement_www.ccgp.gov.replacement_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replacement_http://replacement_www.zcygov.replacement_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售价:0元。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replacement_http://zfcg.czt.zj.gov.replacement_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2.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replacement_replacement_https://help.zcygov.replacement_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2.5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2.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3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853597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894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陈懿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960121
质疑联系人:黄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27358
3.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replacement_replacement_https://replacement_www.zcygov.replacement_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