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3日、24日9:00--16:30。 二、地点:宁波市兴宁路321号,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东203室。 三、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7853597 13806645251 四、请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简历(模板见附件); 2、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 5、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6、应聘人员如属于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生证,且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应聘人员如属于非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教师资格证书、1年及以上学校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如果年龄在3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请另行提供中级职称或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8、按照《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二0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个人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