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委托面试、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公开选聘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学历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备注
张妤
女
1987.05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艺术学院舞蹈专业
大学本科文学学士
高级教师2020.09
2007.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余姚市马渚镇中心小学
大队辅导员
专技七级2021.02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活动部教师专技八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妇联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4—89186055,王富新。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26日